关于开展国有资产集中报废的通知

发布者:安徽职业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965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学院计划开展2018年度资产集中报废工作,请各资产使用部门认真对照资产申请报废的条件,安排专人统计本次集中报废的资产,于2018年7月20日前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纸质版加部门公章报国资办汇总,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办邮箱:739329233@qq.com
  一、 资产申请报废的条件:
  (一)主要结构和部件损耗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且不经济的;
  (二)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已不适应当前教学的需要,无利用改造价值的;
  (三)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
  (四)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的;
  (五)因能耗过大,继续使用得不偿失的。
  二、资产报废的流程
  (一)使用部门申请报废
  使用部门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计,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二)技术鉴定
  国资办组织专家对使用部门上报的资产处置申请表中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鉴定通过后由国资办集中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报废事项,审批通过后学院下发正式批复文件,并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三)报废资产残值评估
  国资办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
  (四)竞价出让
  国资办依照评估结果和相关程序,校内挂网组织竞价出让。
  (五)处置收入管理
  竞价出让金上交财务,做非税收入处理上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账务处理
  国资办、财务处联合进行账务处理,报废资产须在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中核销,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其他要求
  思想上高度重视。请务必重视本次集中处置工作,及时处理掉废旧资产,便于后期新增资产的采购、安装和管理。
  组织上合理安排。各使用部门在资产报废工作开展期间,应责任到人,安排专人与国资办对接,以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标准上严格把关。国有资产报废条件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且在申报过程中确保报废资产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四、联系方式
  孙老师       64680165       13956029070   

附件:《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xls



国资办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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