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编辑:浏览次数:566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3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指南》共分为两大类,第一类: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须据此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第二类:专题研究,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申报其他自选课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其他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二、本年度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五类。本年度《课题指南》中 “重点选题与”专题研究”这两大类,都可以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

      三、本年度项目试行预立项制度,拟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设置部分预立项项目。预立项项目立项后,只下发预立项通知,不拨付资助经费。待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发放正式立项批文和结项证书,并根据成果鉴定等级确定资助经费,结项等级“优秀”或“免于鉴定”的,资助4万元;结项等级“良好”的,资助3万元;结项等级“合格”的,资助2万元。不合格的,不予立项,不拨付资助经费。

      四、项目资助额度(不包括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分别为:重大项目10万元左右(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大型研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可予以持续滚动资助),重点项目6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后期资助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项目完成时限(不包括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基础研究须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须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半内完成。

      六、课题申报须按学科进行,学科选择参见《省社科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七、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及以上领导职务;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841231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学历、年龄限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 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2.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2023123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4. 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重大项目(2023123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5. 申报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

      6. 3年内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7. 5年内被撤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8. 已获得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九、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 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进行申报。《申请书》一律在电脑上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按撤项并通报批评。

      3.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上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活页》论证字数:重大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不超过10000字、其他类别项目不超过5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4.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5. 申报需在截止期前登录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2份(重大项目须报送11份)、意识形态承诺书1份;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须提交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

      后期资助项目报送申请书原件2份、活页5份、成果书稿(匿名)5套、查重报告(盖章)完整版2份,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还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修改说明5份。

      2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在项目管理系统开放期内,项目负责人需登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没有注册过的请预留时间完成注册审核,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我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操作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

      3上传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PDF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后期资助项目还需上传书稿(匿名)和查重报告首页(盖章),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同时上传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314号)。我校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11016:30,科研处需要组织审核。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4389341





      科研处     

       20231225

      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省社科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目录.xls

      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和《活页》).zip

      附件4.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pdf

      附件5:2023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修订)最新.doc

      附件6:意识形态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