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0浏览次数:227


关于举办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一、大赛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39号)精神,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决定于20163月至201610月间,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全国创业大赛。
  
为积极响应安徽省“互联网+”创业大赛号召,激发我院学生的创业热情,增强我院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同时为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选拔入驻项目,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通过竞赛促进创业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树立创业创新典型,挖掘创业创新项目,帮扶创业创新实践,进而在全院范围内弘扬创业创新文化,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激励更多的大学生投身到创业创新活动。

二、大赛名称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四、活动时间
   2016525――2016625

五、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有创意、有梦想的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毕业五年内,已在本省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我院毕业生。

六、大赛内容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5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5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七、大赛报名方式

   拟参赛学生可在各系部创业辅导员处报名,领取《创业大赛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

八、赛程安排
  
(一)征集、初赛阶段(2016525――615日):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全校范围内征集创业项目,已报名学生需在此时间段内填写并提交《创业大赛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服务中心将对征集的创业项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进行整理、汇总,并进行初评,三项赛事各选出10个创业项目进入项目复审阶段,截止日期615日。

   (二)决赛阶段(2016615――625日):本阶段将举办“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大赛”正赛,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服务中心将组织学院资深创业指导师、市县各级创业服务平台负责人组成项目评审组,对入围的30个项目申报人在大赛中要对各自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大赛评审组将根据项目计划书的实际情况和参赛选手的现场答辩情况,在30个项目中遴选出9个创业项目参加安徽省“互联网+”创业大赛复赛。

九、大赛奖项设置

   (一)创意组:

   在安徽省“互联网+”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申报人除了获得相应的省级奖励以外,还将额外获得:

   一等奖1名:毕业两年内,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600元创业资金。

   二等奖2名:毕业两年内,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400元创业资金。

   三等奖3名:毕业两年内,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200元创业资金。

   (二)初创组:

   在安徽省“互联网+”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申报人除了获得相应的省级奖励以外,还将额外获得:

   一等奖1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600元创业资金。

   二等奖2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400元创业资金。

   三等奖3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200元创业资金。

    (三)成长组:

    在安徽省“互联网+”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申报人除了获得相应的省级奖励以外,还将额外获得:

   一等奖1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600元创业资金。

   二等奖2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400元创业资金。

   三等奖3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优先进驻权;奖励200元创业资金。

十、主办单位及其他事项

   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赛期间的场地及会务安排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