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皖职院党〔2017〕10号)的有关规定,经党委会研究,拟对2017年9月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新提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安排
考核对象为2016年9月新提任且试用期已满的副处级干部宣岩松、姚道如。
二、考核组成员
组长:杨林国
成员:胡辉平
秘书:王叶宏、张元志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任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试用期满干部对所担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我总结。考核对象对本人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履行工作职责及取得成效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1),工作总结应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也要找出缺点和不足,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组织考核。党委组织部和纪检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在试用期满干部所属部门内部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和评议表》见附件2),在所属部门选取部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对试任干部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评价及考核结果确定。考察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试用期满干部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考察材料。报党委研究,决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 考核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9日。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干部,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规定的程序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享受试任职务的政治、工资和校内津贴等待遇。
六、纪律要求
1、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党性,出于公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2、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非组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
党委组织部:电话64689023;电子信箱yanglg68@163.com
纪委办公室:电话64689004;电子信箱hhp628@sina.com
附件:1、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2、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和评议表
中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
试任职务 | 试任时间 | |||||
试用期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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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 考核组成员: 年月日 | |||||
组织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党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
附件2: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和评议表
被考核对象: 年 月 日
能 否 现 职 | |||
胜任 | 基本胜任 | 不胜任 | |
评 议 意 见 | |||
说明:请在选中的相应栏中打“√ ”;评议意见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