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4浏览次数:433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办法(修订)》,现就做好2024年度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与领导

学院党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方案审定,考核过程组织、指导、监督。

组  长:李方泽  盛    鹏

成  员:杨林国  张智清   胡辉平  宣岩松   李荣富

            叶    鸽  陈晓春  李瑞勇   胡   坤   吕时礼

            孙    静  汪   武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以及各类统计表合并汇总工作。监督组设在纪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工作需接受监督组的监督。

二、考核对象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内设机构和全体中层干部(包括2024年12月份及以后退休的中层干部)。

三、考核准备

(一)撰写总结报告

1.内设机构总结报告

内设机构总结报告采用已提交的各党总支及党支部抓党建述职评议报告和各部门事业发展述职报告,不重复提交。

2.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政策水平、法治,工作作风、工作业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层干部在撰写2024年度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时,应当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同时应写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情况。报告采取写实手法,做到全面客观、简明扼要,体现问题导向,一般在3000字以内。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在民主测评前将按要求在学院内网公示。

3.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按人事处有关通知要求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打印后控制在一张纸。

(二)内设机构加减分项(附加分)

根据学院考核办法,为突出创先争优,拉升工作标杆,设置加分项,为学院发展作出重大突破,在服务学院高质量发展、在立德树人、文化传承创新、特色发展等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亮点工作给予加分;合理设置减分项,重点体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底线和红线要求,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1.加分项(最高加5分)

有关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包括省委省政府有关厅局主办的大型会议、行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等)介绍经验或有关举措在实际工作中被多个单位借鉴,加1.5分,在校内进行经验交流、提供优秀典型案例的,每个加0.5分,同一工作经验按最高分只统计一次;在重点工作上有突破、管理发展工作有创新,所提重大工作方案或改革举措对推动学校建设发展和深化综合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且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的,加1分;在优秀品牌创建上成绩突出,加1分;本部门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直厅局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以文件为准),国家级加2分,省部级加1分。

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内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效证明材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2.减分项

有关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得-1分/次;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该干部所属内设机构得-2分/人次;该扣分项目由纪检监察处、组织部门提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教学事故和其他因工作失误或错误,造成事故、损失或不良影响,根据学院考核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四、考核方式和实施

(一)考核方式

内设机构综合考核分为现场述职测评和相关职能部门评分等两个部分组成;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基础上,采取网上分类测评方式进行。

(二)考核实施

1.内设机构综合考核

现场述职测评。内设机构“述职测评”由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各内设机构总结报告的基础上采用分类集中述职、测评方式,此项工作已于2025年1月完成。

内设机构“考评”。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办公室、宣传部、纪委办、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等多部门参与,对照2024年度内设机构考核党建与发展考核指标,对所有内设机构分类开展“党建”和“发展”双百分考评。各内设机构根据需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考评。

各职能部门牵头考核部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相关材料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和考评;机关党委结合相关材料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分。

2.中层干部综合考核

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由分管(联系)院领导审阅签字,内设机构副职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由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

网上民主测评。中层干部采取网上分类民主测评,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根据学院年度考核方案和相关要求进行,计划4月中旬进行,届时将提前发放网上测评账号及密码。

(三)材料提交

1.内设机构综合考核材料

各内设机构加分项书面申请和有效证明材料于4月1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各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考评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于4月16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2.中层干部综合考核材料

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2024年度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4月14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1377354860@qq.com邮箱,纸质版请提交至至公楼404耿祥老师处。

五、等次评定

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内设机构综合考核得分和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得分,结合学院考核办法,提出等次评定建议,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党委会审议。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

按照《关于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通知》等要求,“党建”和“发展”考评,各被考核内设机构原则上无需准备佐证材料,但应根据各考评牵头部门的工作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坚持谁考核、谁出数据,应由牵头的考评部门掌握的情况和数据,原则上不能要求被考核内设提供佐证材料,切实减轻考核负担。

(二)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考核工作的纪律规定,自觉接受考核,如实汇报工作、提供资料、说明情况,不得在统计数据上造假,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工作、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切实维护考核工作严肃性。对违反考核纪律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耿祥,0551-64682253。

 

附件:1.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中层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格式要求(参考)



                             党委组织部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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