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59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做好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

二、培训内容

集中学习“‘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根本保证”和“‘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2次视频课程,并开展1次专题研讨。

课程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骨干教师讲授,选自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乡科级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课程》专栏。

三、培训形式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应培训对象人数选择合适场地,组织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集中观看学习 2 个视频课程,通过“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开展交流研讨。本次培训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培训。

四、培训要求

1.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培训签到制度,实行一次一签到,提前离场的需及时记录并报备。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早退。确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党员,后期要视情况组织补学补训。

2.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培训作统筹安排,防止走形式、走过场,避免简单化、随意化,防止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培训扎实有效、应训尽训。组织好离退休人员的学习,外出流动党员可由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 织就近就便组织培训,落实好请假和补课制度。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的党员,不对参训作硬性要求。

3.本次培训须于5月7日前完成。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请在5月11日前将培训照片、新闻截图、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等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163594311@qq.com,联系人:吴璇,联系电话:0551-64682253。

 

党委组织部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