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基建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9-18浏览次数:10



安徽职业技术大学

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 总  则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基建工程款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工程款的使用效益,完善资金支付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2. 经批准立项的利用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各类资金投资新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及其室内外装修工程;道路管网(消防、给水、排水、电力等)、环境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扩展面积等的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3. 本办法所称工程款包括:工程前期相关手续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环评报告编制费及评估费、工程地质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建安费、工程材料设备购置费等。

  1. 工程款支付管理职责

  1. 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认定工作,其主要职责:

  1. 负责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和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现场工程量完成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

  2. 将施工单位上报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附件材料交至学校建设部门审核。   

  1. 基建处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

  1. 负责核定工程款的支付渠道(账号)及工程款支付审核。

  2. 负责工程款支付流转会签和报送财务处。

  1. 财务处负责工程款支付的财务手续办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办理工程款支付的财务手续。

  1. 审计处负责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及《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进行过程审核及监督。保障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防范风险,促进单位治理的完善。



  1. 工程款支付流程

  1. 支付原则

    工程款支付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以及相关合同、法律条款进行实施。

  1. 工程款支付的前提条件

    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补充)协议、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审计报告等为依据,按规定完成会签和审批程序,确保工程款支付合法、依规、及时、准确。

  1. 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和流程

  1.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节点,如实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施工单位或者项目公章印签),注明形象进度和申请金额,并提交相关资料和报表(含投标文件商务标报价软件制作电子版、工程款清单组价计算软件制作电子版等),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核。

  2. 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是否合格,并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支付基数与比例,出具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和监理项目部印签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流转基建处审核。

  3. 基建处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对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处务会讨论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印章,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流转审计单位审核。

  4. 审计单位:审核后,出具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审计单位印签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附工程款审定清单组价书,流转审计处审批。

  5. 审计处:根据合同,负责对审计单位审核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审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审计处印章,流转至基建处。

  6. 支付审批: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大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进行支付。

  7. 支付: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办理转账付款手续,支付第一笔款项时,合同协议(含中标通知书)必须作为财务报账的附件。

  1. 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比例

工程款支付时间和比例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1. 其  他

  1. 所有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原则上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变更、签证单项金额一律不纳入进度款支付,待工程交付结算审计后按规定程序支付。

  3. 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结束前,承包方应向学校提供审核定案价3%(或合同约定的质保金扣除比例)的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已竣工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使用质量保证金由第三方修复,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 附 则

  1. 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学校行文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安徽职业技术大学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安徽职业技术大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审计单位)

 兹申报月安徽职业技术大学项目工程款,合同金额(大写):(大写),(小写),已支付次,累计(含预付款)大写:,(小写): 元 ,本次完成产值合计(大写):,(小写):。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计算,合计应支付(第次)(大写):, (小写):

 请予以审核确定。

         附件: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业主代表):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日    期:

审计单位审核意见:


 审计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审计处审核意见:


 审计单位(章)

 审核人:

 项目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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