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典故]四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4浏览次数: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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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译文  有个宋国人得到一块玉石,将它献给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石的人说:我曾经把这块玉石拿给玉工鉴定过,他认为这是一块宝玉,因此我才敢献给您。” 子罕说:“我把不贪图财物的这种操守当作是宝物,你把玉石作为宝物。如果你把宝玉送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还不如我们都保有各自的宝物。” 献玉的人跪拜于地,告诉子罕说:“小人带着玉碧,不能安全地走过乡里,把玉石送给您,我就能在回家的路上免遭杀身之祸。” 于是,子罕把这块玉石放在自己的乡里,请一位玉工替他雕琢成宝玉,卖出去后,把钱交给献玉的人,让他富有后才让他返回家乡。

                    

                  羊续悬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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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后汉书・羊续传》:“续为南阳太守……时权豪之家多尚奢丽,续深疾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所悬者,以杜其意。”

据《後汉书.羊续传》载:羊续,後汉泰山平阳(今山东泰安)人,为官清廉奉法。   

羊续在南阳郡太守任上,廉洁自守,赴任後数年未回家乡探亲。一次,他的夫人领著儿子从老家千里迢迢到南阳郡看望丈夫,不料被羊续拒之门外。原来,羊续身边只有几件布衾和短衣以及数斛麦,根本无法招待妻儿,遂不得不劝说夫人和儿子返回故里,自食其力。   

羊续虽然历任庐江、南阳两郡太守多年,但从不请托受贿、以权谋私。他到南阳郡上任不久,他属下的一位府丞给羊续送来一条当地有名的特产--白河鲤鱼。羊续拒收,推让再三,这位府丞执意要太守收下。当这位府丞走後,羊续将这条大鲤鱼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成为鱼干。後来,这位府丞又送来一条更大的白河鲤鱼。羊续把他带到屋外的柱子前,指著柱上悬挂的鱼乾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著,已成了鱼乾,请你一起都拿回去吧。”这位府丞甚感羞愧,悄悄地把鱼取走了。   

此事传开後,南阳郡百姓无不称赞,敬称其为“悬鱼太守”,也再无人敢给羊续送礼了。明朝於谦有感此事曾赋诗曰:“剩喜门前无贺客,绝胜厨内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下,闲阅床头几卷书。”

 

       新鞋踩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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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窗梦语》作者张瀚初任御史时,曾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延相。王延相没有大谈为官之道,只给张瀚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乘轿见闻:一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一轿夫脚穿新鞋,从灰厂到长安街,小心翼翼择地而行,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泥泞渐多,轿夫一不小心,踩入泥水坑中,由此便高一脚低一脚地随意踩去,不复顾惜了……王延相说:“为官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个“新鞋踩泥”的故事后,“退而佩服公言,终生不敢忘”。此后多年,他严谨从政,廉洁为官,后来升任被称为“朝中第一官”的吏部尚书,建树颇多,名留青史。

            公仪休拒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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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子曰:“夫子嗜鱼而不受,何也?”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则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持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人物故事】  公仪休喜欢吃鱼,有人就送鱼给他,他拒而不受。送鱼的人说:"听说你喜欢吃鱼,为什么不肯接受我送的鱼呢?"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更不能接受你的鱼!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来吃,如果我因为接受了你送的鱼而被免去宰相之职,我自己从此就买不起鱼了,你难道还会再给我送鱼吗?这样一来,我还能再吃得到鱼吗?因此,我是决不能接受你送的鱼的。"

公仪休嗜鱼的故事,讲的是很实在的小道理:受贿就要丢官,丢官以后,人家当然不会再送贿赂给你,你自己却又因为失去了俸禄,什么爱好也都无法实现了,因此,受贿是不合算的。公仪休是出身鲁国的博士,鲁国的博士或当为儒生,公仪休在这里所讲的道理,却又不同于儒家的那些从高起点出发的大道理。不过。这里讲的小道理,却很实在,人人能算这笔账。如今那些被关在监狱里的贪官们,原来都是有地位的官吏,他们原先的薪金本是可以享受不错的生活,如今要想自由地享受其本来应得的薪金,还能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