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箱的设立、管理和使用,更好地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举报箱的设置
信访举报箱由学院纪检监察处制作,设置安放于行政楼一楼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处不得安置监控设备,确保举报地点的公开性及私密性。
二、信访举报箱的管理
(一)校纪检监察处负责举报箱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举报箱必须上锁并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二)信访举报箱设有两把钥匙,分别由纪检监察处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存放管理。
(三)在每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寒暑假每月安排一次),须纪检监察处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各持一把钥匙方可开启信访举报箱。特殊情况时,可以根据需要开箱。
(四)开箱收集信件后及时清点举报信件。不属纪检监察范围的信件应视情况妥善处理;确属纪检监察范围的信件应做好详实的书面台帐记载,并由开箱人和见证人签字。举报信件和信访举报台帐,由纪检监察部门专人按规定要求保管存档。
(五)举报信件登记完毕后,开箱人要将收集情况及时上报学院纪委领导。
三、保密要求
压紧压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切实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对在信访举报件受理、流转、办理等过程中出现泄密、遗失等情况,将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本制度由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施行。
中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