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纪委:“以案为戒”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29浏览次数:17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2021年8月19日,安徽师范大学纪委组织20余名处级干部赴固镇县人民法院旁听学院教育集团原主任、总经理江家发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庭审,并交流座谈,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周新发参加上述活动。

旁听人员全程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并组织了座谈会,大家纷纷表示,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以身边案例作“现场教育”,更加直观深刻,触及心灵、震撼灵魂,通过旁听真切感受到了纪法的威严神圣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沉痛代价。要深刻汲取教训,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指出,要深刻反思江家发违纪违法案的教训,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全校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自律基石,不断自我“补钙”,常扫思想之尘、行为之垢,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树立正确的职务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规范权力运行,习惯接受监督,完善制度,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要算好得失大账,守牢廉洁底线,自觉加强对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的学习,对纪法戒尺心存敬畏,谨慎从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他要求,切实做到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进一步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校园正能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