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93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可以申报一等奖或二等奖),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
二、奖励范围
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成果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构建“大思政”“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育人格局,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智能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构建终身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社会,探索学习成果存储、认证、应用以及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
三、申报时间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材料如下: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文件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书/评审版/佐证材料等”命名)上传至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Account/Login),纸质稿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纸质稿待评审公示后再提交);《2025年本科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由二级学院汇总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xm@uta.edu.cn,纸质稿一份,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至公楼208)。
四、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教育厅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以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
2.申请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3.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区域产生重大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4.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并在双方学校公示。
6.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一致;除特殊要求外,所有申报材料的内容填写上须一致。
7.以上项目申报材料应以正确的社会主义思想价值观为引领,将其贯穿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提供项目成果的推广措施,以及对国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或全社会思想文化的建设方法。同时应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按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皖职院教〔2012〕25 号)中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余顺
联系电话: 0551-64688061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2025年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3.2025年本科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