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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5-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42号)要求,全面压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系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稳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528-930日,分自查、督查、整改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查阶段(528-615日)

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须指定专人统筹推进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1.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照相关文件要求(附件1),重点排查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及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全面排查水、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核查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制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3.安全风险材料上报:自查工作完成后,如实填报《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615日下班前完成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无安全风险的须零报告);

2)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jwcsxk@uta.edu.cn,邮件命名格式:XX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专项检查材料。

(二)学校专项督查阶段(616620日)

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问询方式,对各二级学院自查开展情况、风险台账建立、隐患整改落实等进行全覆盖督查,重点核查高风险实验实训室、重大危险源管理及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三)整改提升与总结阶段(621930日)

各二级学院针对督查反馈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严格执行销号管理,确保9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学校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开展回头看,严防隐患反弹,同步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杜绝责任虚化、弱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全面深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自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细,不走过场、不隐瞒问题,做到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建立问题台账。

3.从严从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排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不予销号,切实形成自查、督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体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钊、杜江淮

联系电话:0551-646898950551-64689053

特此通知。

 

附件1: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依据文件.zip

附件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 

 

教务处

202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