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中的相关项目任务,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与学院教学信息化建设规划,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现代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融合创新,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深化应用驱动,通过课程资源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有效提升学校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和能力。规范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对外推广的工作程序,完善在线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二、重点举措
1.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以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综合考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教学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认定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1)学校采用申请立项形式建设一批在线课程。在线课程的建设内容,项目管理及经费支持等内容参考《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技术规范》(皖职院教2013[46])及《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方案》(皖职院教2012[60])。
(2)对于学校以前立项建设的各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及网络课程,可根据课程负责人的申请自动转为学校的在线开放课程,并统一纳入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教学平台进行管理。
2.实施混合式教学方法
鼓励一批符合条件的在线开放课程实施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探索实地转换、课堂翻转、在线教学多种混合教学模式,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教学的新方法。立项建设完成的在线课程或专家评审推荐的在线课程可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混合教学实施申请表》,课程所属院部推荐,学校审批的流程实施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
3.认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认定一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自2017年起至2020年止,综合考察在线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教学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选认定的方式,认定50余门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助推建设成效突出的校内SPOC以及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4.推广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共享及推广应用,不断创新校内、校际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积极探索课程拓展资源与个性化学习服务的市场化运营方式,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或个性化服务。
三、在线开放课程管理
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教学平台运行维护由学校负责,在线课程管理由课程负责人负责。运行的在线课程,均在开课时向学生开放,供学生学习。
2.学校专人负责跟踪监测课程运行的成效,并在相关平台定期公布在线课程运行的数据报告。
3.课程运行前,授课教师提交院部课程教学设计简表。
4.课程运行期间,授课教师应及时发布课程信息,适时更新教学资源,提供必要的同步及异步交流环节,线上解决学生提出的疑问。
5.课程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数据报告以及课程教学设计对该课程教师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者,取消课程的课时补贴。
6.课程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学生以问卷调查及网上评教的形式对教师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价。如果连续两个学期的网上评教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则取消其在线开放课程的资格。
四、保障措施
1.学校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提供宏观指导和一定的条件支持,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有关专家和机构组织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理论、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课程共享模式、核心技术等研究。
2.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立项课程的授课视频录制及指导工作。
3.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教学工作量分为两部分即课堂教学实际授课学时和线上教学补贴学时,线上教学补贴学时采取先实施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课时补贴=课堂教学实际学时*0.2,其中0.2为每学期期末由专家评审认定后补发的学时系数。
4.为鼓励教师实施云课堂、BYOD等多种模式的信息化教学手段,对于相关设备的采购可利用课程团队负责人的项目资金购买,资金使用须符合学校的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规定。
五、其他事宜
1.校内在线课程视为教师职务之作。授课教师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授课内容等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2.在线课程的所有权归属建设该课程的教师,课程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归属学校。
3.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科研处。
4.本项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