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 (试行)

发布者:教育基金会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9-02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基金会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党组织与管理层成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基金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党支部全体党员。

第三条 集体学习遵循以下原则:

政治引领原则: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深刻领会党中央最新精神和决策部署。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紧密结合基金会中心工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募捐筹资、项目管理、保值增值等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常态长效原则: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学习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政治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中央最新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等。

政策法规:国家关于教育、科技、人才、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社会组织相关法规

业务知识:基金会治理、公益项目管理、资金运作与风险控制、品牌传播、校友工作等专业知识与技能

党风廉政: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业规定;警示教育案例等。

第五条 学习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集中学习:通过专题学习会等形式进行。

个人自学:结合学习计划,利用指定书目、线上平台等资源开展自学。

实践研学:结合主题党日、专题调研、项目考察等活动,在实践中深化学习。

线上学习:利用“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拓展学习渠道。

 

第三章 学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基金会党支部负责集体学习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是集体学习的第一责任人。

 集体学习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学习频次。

 严格学习考勤。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每次学习应专人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地点、主题、出席人员、学习内容等,并整理归档。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十一条 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参会人员应提前预习,会上积极发言交流,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第十二条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研究解决基金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完善治理、推动工作的实际能力。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基金会党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试行,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