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部管理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5浏览次数:1969

 

信息技术服务部管理条例

    为了明确信息技术服务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更好的为全院师生提供良好优质的技术服务,现将职责明确如下:

  一、为广大在校师生员工办理校园卡的相关业务,业务主要包括:校园卡的开户、更换、信息查询、挂失、解挂和销户工作。

  二、为在校学生办理校园网络的开户、审核、销户,并认真做好学生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保障学院的办公网络、校园卡系统、控水系统、控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各系统相关的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并做好维护记录。

  四、遵守部门设备管理规定,定期、定时做好相关设备的巡检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禁止泄漏各个系统的各类信息报表,确保信息安全。

  六、禁止泄露部门各种管理设备的用户密码,禁止将相关钥匙借予他人,或交与他人保管。对确有需要借用设备间钥匙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七、做好部门管辖的各类设备的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熟悉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各类软、硬件设备的种类、型号、规格、数量及分布等基本概况,并及时上报需添置的设备。

  九、协助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搞好各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积极参加院、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十、协助中心领导做好部门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