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网上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12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院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进一步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0]2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1级新生(包含我校与安徽建筑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和网上信息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入学复查,认真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

1.新生入学报到时,由二级学院新生报到审查人员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结合新生报到现场采集照片,通过新生报到系统初步审核。新生报到图像采集单位报到当日采集的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一生一档”要求提供图像比对结果及比对报告,各二级学院依据比对报告对新生信息进行核查确认。(请参照学生手册173页实施细则)

2.二级学院组织新生填写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籍卡),并与新生高考档案中的高考报名表、考生体检表、学生登记表、新生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逐一对照核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籍卡)上的新生照片必须为新生报名现场采集的学生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要把入学登记表(学籍卡)填写的笔迹与档案中的学生笔迹进行比对,发现存疑问题、信息及时将结果与建议书面报学生处。

3.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籍卡)一式两份,在学生毕业时,一份交学院档案室永久存档,一份放入学生档案,我校与安徽建筑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填写三份,学院档案室、学生档案和毕业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各留存一份。

二、规范档案管理,细心做好学生档案工作

1.为了完善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加强入学资格长效追踪,学生在校期间档案实行学生、学院双套制存档制度。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将新生档案中的全部纸质材料进行电子扫描,按所在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命名实行一人一档文件夹)备份电子档案

2.我校与安徽建筑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档案由所在学院组织专人按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命名实行一人一档文件夹)进行电子档案备份。

3.各二级学院将新生电子档案于12月30日前报备学生处。

三、按时完成新生电子注册,做好新生网上信息确认工作

学院根据新生资格复查结果完成学信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新生在10月30日前完成学籍信息自查工作要求所有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实现新生自查率达到100%。

自查工作相关流程如下:

1.2021年入学新生登录学信网。

需本人先实名注册(http://xjxl.chsi.com.cn/xscx.action )才能进入“新生查询”一项,按网站提示查询本人学籍信息(见附件5),查询如果发现学信网学籍状态、照片等个人信息有误情况,学生本人务必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由所在二级学院汇总并将纸质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学生处。

   2.学生本人查询确认必须在1027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须在1028日前将错误情况汇总报学生处

   3.注意事项:

  (1)学信网是教育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查询平台,学生毕业后电子学历查询、校验真伪均须登录此网站,生务必本人登录网站进行自查,并长期保留、保存登录密码。

  (2)各二级学院及时组织和督促202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询确认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省教育厅适时将对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及复查结果上报时间

1.二级学院要按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要求实行“一人复查、 一人审核”并签字的双人双核工作机制,并如实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统计表》(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3);我校与安徽建筑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学院填写《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报告表》(附件4

2.各二级学院要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于1020日前(我校与安徽建筑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相关复查结果及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开展情况工作小结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核对人员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一并报学生处。如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经核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统计表.xlsx

附件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docx

附件3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报告表.doc

附件5新生学信网学籍自查方法.pdf

 

 学生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