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医保发〔2026〕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学生利益,做好我校学生医保工作,现启动我校2026年大学生参保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及缴费标准
1.参保人员:全体在校大学生(享受户籍地医疗救助政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校参保)。
2.缴费标准:参保费用为350元。
3.集中参保期:2026年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 。
4.待遇享受时间: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高校新入学学生参加我市下年度居民医保,当年未在户籍地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可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待遇(不符合参保长效机制规定情形参保缴费的,按政策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5.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第十一条“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市大学生(含困难救助对象)应依法履行参保义务,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二、参保流程
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自9月20日起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进入“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完成缴费,学生家属可代为操作缴费。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做好 2026 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医保发〔2026〕16号 ),大学生原则上均应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享受户籍地医疗救助政策的在肥高校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我市参保,由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2.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学生参保督查工作,在缴费期间要掌握缴费进度,对未及时缴费的学生进行提醒。
3.学生在“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后,将“2027年度参保缴费凭证”提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审核后,二级学院存档备查,对于在户籍地参加2026年居民医保的资助参保人群或其他特殊情况人群,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需社区盖章)或参保缴费凭证,由辅导员审核后,二级学院进行存档备查。
4.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家校联系,确保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应知尽知,动员学生完成2026年在校参保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避免出现因未参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建议省外大学生在9月15日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原参保地服务专区或原参保地医保小程序,依照操作指引办理原参保地居民医保暂停,避免重复参保缴费,减少后续退费。
5.不参保的学生,需填写《自愿不参加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附件3),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学生处登记归档。
6.我校根据相关政策为参保学生购买了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极大地提升了在校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
2026年保险方案如下:
序号 | 保险项目 | 保险金额 | 免赔额 | 赔付比例 |
1 | 意外残疾保险 | 120000元/人年 | 0元 |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对应的等级赔付 |
2 | 意外门诊保险 | 80000元/人/年 | 0元 | 100% |
3 | 普通疾病门诊保险 | 20000元/人/年 | 0元 | 100% |
4 | 住院二次赔付保险 | 150000元/人/年 | 0元 | 100%有医保100%、无医保90% |
备注 | 保险期 | 老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025级新生:分两阶段承保第一阶段: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3日,第二阶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
牙齿治疗按合肥市医保政策执行。牙齿治疗、慢性病、皮肤病、中草药门诊报销范围,按照免赔额累计800元,赔付比例60%给付,年度限额2000元。 | ||||
2027年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险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慢性病门诊的二次赔付,提高了口腔类、精神类疾病(心理咨询费用除外)、皮肤科、中草药、妇科、男科门诊赔付标准: 500 元免赔额,8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金额4000元(医保范围外费用不予报销)。 2026级参保新生保险期:2026年9月8日-2027年12月31日 参保老生保险期: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大学生医保住院起付线减半,异地门诊、住院享受本地待遇政策,不降低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元) | 基金支付比例 | |
普通居民 | 在校学生 | ||
省属三级医院 | 1000 | 500 | 70% |
市三级医院 | 700 | 350 | 75% |
二级医院 | 500 | 250 | 80% |
一级医院 | 200 | 100 | 90% |
2026年10月20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各二级学院2027年度参保数据汇总表》(附件1、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1678869488@qq.com;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纸质版经所在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美楼303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689003
附件:
附件1:各二级学院2027年度参保数据汇总表(新生).xls
附件2:各二级学院2027年度参保数据汇总表(老生).xls
附件3:自愿不参加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doc
合医保发〔2026〕16号 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处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