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9-0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校办学秩序,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充分保障学生权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办法》(皖职大〔202532号)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2026年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新生,以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未注册学籍)复学到2026级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二、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生处统筹协调,纪委办公室、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及各二级学院协同落实。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复查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入学资格审查

(一)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初审新生身份。通过现场核验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结合现场采集照片进行身份比对,在迎新系统中完成初步审核。因特殊情况延迟报到的新生,二级学院须督促其在入校后3日内完成图像采集。

(二)各学院于922日前统计新生报到情况,并完成《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结论》(附件1)报送学生处。

四、入学后全面复查

(一)人像比对

新生进行图像采集后,由学生处通过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将其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比对结果存疑或不合格的,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再次复核,详细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学生处。

(二)身份与档案信息核查

各二级学院须组织专人对每位新生逐项核查以下内容:

1.身份信息核查:将新生本人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考生纸质及电子档案、录取名册、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逐一比对,重点核查姓名、相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习经历等信息是否一致,严防冒名顶替。

2.档案材料核查:逐一审核新生档案是否齐全、真实,查验笔迹、印章及时间逻辑是否存在异常,特别是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关键材料。档案中重要事项有改动痕迹或空白的要重点复查。专升本新生除核对以上信息外,还需要核查专科阶段报考和学习过程材料。

3.组织新生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并与高中阶段档案进行笔迹比对。入学登记表照片须为报到现场采集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对信息不一致或笔迹存疑者,须立即联系核实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资格核查

二级学院应协同学生处核查学生录取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重点审核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新生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前置学历、定向协议等是否符合要求。

(四)身心健康状况核查

后勤管理处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筛查新生心理状况,重点核查是否有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入学的严重疾病、是否有患疾病需离校休养等情况。

(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专业复测

艺术、体育类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专业复测。复测内容、标准应参照该专业当年招生考试要求执行。对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未按期参与复测等情况,报学生处专门组织调查。

(六)专升本前置学历复查

专升本新生在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同时,要将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专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重点复查内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学校不予注册学籍。

五、复查结果处理与学籍电子注册

(一)复查结果处理

1.各二级学院应于10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并作出“合格”“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核查”的明确结论,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2)。对需进一步核查的新生,须同步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3),说明存疑点、已核查情况及后续调查计划。

2.各二级学院须提交经本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复查总结报告至学生处,报告内容应包括复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复查工作采取的方法和主要内容、复查工作结论、异常情况及处理建议等。学生处汇总全校情况,形成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提交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执行相应处理决定。

3.复查中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资格不符者,认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学籍电子注册

学生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学籍注册。各二级学院须组织新生在1120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六、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922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结论》(附件1)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xjxlgl@uta.edu.cn.

2.请各学院于1025日下班前报送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签字盖章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反馈表》(附件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xjxlgl@uta.edu.cn.

3.《新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档案室永久存档(须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一份放入学生档案。


 附件1: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结论.xlsx

 附件2: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xlsx

 附件3: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