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减轻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其安心完成学业,根据《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民优字〔2013〕128号)及《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学(杂)费减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学(杂)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与条件
(一)减免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孤儿(含事实孤儿);2.烈士子女;3.残疾军人。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减免范围与标准
学(杂)费减免按学年一次性办理,减免范围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具体减免额度依据《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学(杂)费减免实施办法》第四条执行,由学生处会同财务处核定。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即日起至10月22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之一:
1.孤儿:孤儿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原件;
2.烈士子女:烈士证明书及能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残疾军人: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学生须同时登录学校智慧资助系统(“融合门户—学工平台—学费减免”模块)完成网上申请,网上申请与纸质材料缺一不可。
(二)学院初审(10月23日至10月27日)
各班级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群体,及时查阅学生档案,准确掌握学生家庭情况,指导学生如实填报。学生申请材料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资格、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学院于10月27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2026-2027学年学(杂)费减免初审名单表》(附件2)报送学生处,同步完成智慧资助系统信息审核上报。
(三)学校复核与公示(10月28日至11月6日)
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开展抽查核实,提出学(杂)费减免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财务处按程序办理减免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辅导员作为第一审核人,须逐一核实申请学生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要对初审结果负责。
(二)严格材料审核。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对证明材料存疑的,要通过电话回访、函询或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对本次申请学(杂)费减免的学生,各学院要开展家庭走访,建立走访台账。
(三)强化诚信教育。申请学生须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学(杂)费减免资格、追缴已减免费用,并报请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四)做好归档备案。各学院要建立学(杂)费减免工作档案,将申请材料、初审记录、走访台账等整理归档,做到一人一档、可查可溯。
(五)加强人文关怀。在办理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开学生敏感信息,做好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避免简单化、标签化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64689003)。
学生处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