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评审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相关要求,结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选。学生结合自身情况提出申请,递交申请相关材料,通过班级评议公示,推荐至学院,学院评审工作组一致通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1 | 艺术与创意学院 | 冷韶涵 | 24310500123 |
2 | 艺术与创意学院 | 张晋瑄 | 24310310112 |
3 | 艺术与创意学院 | 李笑笑 | 24303160121 |
公示日期:2026年9月21日-9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艺术与创意学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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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创意学院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