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职大〔2025〕30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召开评审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联系,电话:0551-64682037。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艺术与创意学院
2026年9月23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职大〔2025〕30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召开评审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联系,电话:0551-64682037。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艺术与创意学院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