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功创业者奖励 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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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功创业者奖励

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激发创业促就业新动能,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助推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合肥市就创业政策以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成功创业者奖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参加过学校举办的创业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在校生。其中,毕业生申请年度不超过毕业年度;

2.参加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或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并获得省级银奖(二等奖)以上;

3.成功创业,并在合肥地区内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户等实体企业者或在合肥市域内注册(注册IP地址为合肥市域内),经过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的网络经营者;

4.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二)申请优秀创业者奖励,在符合成功创业者奖励的条件基础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营业额达10万元及以上;

2.带动(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校应届毕业生6人以上初次对口就业。

另外,创业项目吸纳学院困难生群体、专业对口的初次就业应届毕业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拥有专利技术或获得社会投资等优先。

二、奖励标准

1.成功创业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2.优秀创业者奖励,在成功创业者奖励的范围内,评选出优秀创业者,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每增加1名初次就业困难生且稳定6个月以上,给予500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0元。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1.创业者个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成功创业者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注册后连续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提交上述材料时,所有表格及复印件须由法定负责人签字。

2.成功创业者个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成功创业者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

(2)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统计表,见附表2;

(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4)企业员工花名册;

(5)企业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取消评定资格,所有表格及复印件须加盖经营者单位公章。

每年12月由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评选上一年度成功创业者和优秀创业者,结果报学院审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奖励比例

不设上限且宁缺毋滥。

五、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从创业培训到账经费和就业专项经费依次列支。

六、发放形式

成功创业者奖励和优秀创业者奖励,均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财务以转账的形式统一发放。

本办法由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 1:

成功创业者奖励申请表


创业企业名称

(盖章)


创办时间



经营范围


申请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院、专业、班级


参加创业培训班情况

类型

时间

期数

考核情况










带动毕业生就业情况

姓 名

学院及专业

班级























申请奖励类别


□成功创业者奖励□优秀创业者奖励

申请人银行账号


开户行


二级学院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附表 2:

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统计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月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计

营业额

(万元)














利润

(万元)














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