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所属栏目: 作者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3-08-31 点击率:889

各位老师、同学们:
    新学期开学后,是高校内部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期。为使大家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案件、事故的预防工作,避免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来,特提出安全防范温馨提示如下:
一、防意外事故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出校门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交通安全;
    2、自觉遵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内的道路上要文明骑车,不冲坡,不骑车带人,不相互追逐。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出入校门限速为5公里/小时,校园道路限速为15公里/小时。
二、防盗
    1、开学之初,人员之间来往较为频繁,要特别注意钱物及贵重物品的安全,建立寝室值班制度,注意识别来访来客,遇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宿管科、保卫处报告;
    2、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教室、宿舍、箱包、抽屉等处的各种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以防“不速之客”复制或伺机行窃;
    3、离开寝室或睡觉时要注意锁好橱柜,关好门窗;尤其是早上早起的同学,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门或叫醒其他同学起床把门从内部反锁上。
    4、对于大宗现金不要随意放在身边,应就近存入银行,同时办理加密业务,将存折、密码、身份证分开存放,最好不要将自己的生日、手机或家庭电话号码、学号作为自己的存折或信用卡的密码,防止被他人发现盗取。对贵重物品如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不用时入柜上锁,并保管好钥匙;
    5、在公共场所,切不可将贵重物品、现金随意放置,要做到现金、贵重物品不离身。
三、防火灾
    1、在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寝室内违规使用电器和明火燃具;
    2、禁止在寝室内或过道等处明火焚烧;
    3、禁止在寝室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消防设施和器材受法律保护,严禁挪动、嬉耍、毁损;
    5、注意用电安全,请广大师生员工返校后,立即对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的各类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防诈骗
    1、不要轻信陌生人或非法广告的巧言利诱,误入传销组织;
    2、不要接受陌生人的敬食、敬物(饮料、食品、香烟等),并关注其行为动作的变化,谨防其使用各种手段抢夺;
    3、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推销物品(文化用品、生活用品),以免上当受骗;
    4、在银行提款机取款时,需提高警惕,不要将手机或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谨防受骗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五、保卫处将竭诚为您服务。保卫处报警服务电话:6468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