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编辑:浏览次数:393

      校属各院部:

      为落实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有关要求,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1102号)转发给各位老师,请相关院部积极组织有相关成果的教师申报。

      本次评奖范围如下: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
      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发开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
      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院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
       5.
      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6.
      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7.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 1 1 日至2020 12 31 日期间。

      本次申报采用电子申报,有意向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教师于2021430日前将《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azykyc@uta.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2

      联系人:余顺

      联系电话:0551-64389341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 .PDF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 .PDF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