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系副主任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9浏览次数:262

1、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研究教学规律,总结教学经验, 提高教学质量。贯彻执行系部和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组织系学期、学年教学、科研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及教学工作目标的制订、组织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期末、年终教学、科研工作总结。

3、负责全系科研、教学改革、教学检查、评比工作。

4、负责安排教学任务,组织开新课或新开课的教师试讲,决定教师的任课资格,做好教师开课资格的审查工作,保证授课质量。

5、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及教师专项教学能力,统筹安排,聘任各学科教师,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并及时掌握教师的授课完成情况。

6、负责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如开学前各个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末、年终总结工作等。

7、负责全系的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研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引导教师申报各级教研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课程建设工作,组织教研室开展省级、院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9、负责组织制订学科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实训教学工作。

10、负责制订各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教学和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考试考查的考务工作。

12、负责课程安排、排课、调课及教学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教学工作量计算、核对、统计和上报工作。

13、负责组织协调教室使用、调配及教学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4、协调教学主管部门各项验收检查工作。及时向系主任反馈教学、科研情况。

15、组织检查各课程教材的选用情况;组织督促、检查自编教材的编写进度和质量。

16、完成系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汽车工程系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