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汽车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6-06-29 点击率: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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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训前,实习指导老师、实训管理员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办法》、《实训学生守则》及本实训室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上好安全第一课,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二、在实习过程中,实习指导老师、实训管理员对实训室的安全(包括:防毒、防火、防水、防盗、防辐射等)工作负责。 三、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习指导老师要全面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四、 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实训完毕离开实训室(间)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五、 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实训操作,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严禁无监护操作。 六、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七、 进入实训室(间)操作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 八、 需要安装其他电器设备的,必须事先经实训管理员同意,方可实施安装工作。 九、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十、实训室在开放状态必须有负责人监控该室,学生不得独自逗留实训室(间)。 十一、实训管理员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训室。 十二、实训管理员认真填写日常安全管理日志。 汽车工程系 201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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