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守则
发布:汽车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6-06-29 点击率: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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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训室实验员负责登记及管理实训内所有设备、仪器和工具等。 2、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场所,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3、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排。 4、使用实训室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爱护设备设施。不得损坏设备、仪器和工具等,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仪器和工具的损坏由损坏人员赔偿。 5、实训过程中不得串位、脱岗,不得动与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造成设备损坏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每次使用设备、仪器和工具后,应将整理还原,搞好实训室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后方可离开。 7、交接手续:实训前,实训员负责向老师交接设备,保证设备完好,如有损坏,文字说明清楚。实训后,老师负责向实训员交接设备,保证设备完好,如有损坏,文字说明清楚。 8、实训申请:教学计划中实训,正常进行,无需办理申请手续,但要与实训员进行交接手续。如不在教学计划内,需要实训,要办理审批手续,申报者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班级、课程、实训项目,经实践教研室主任、系分管教学主任、系主任审批。 201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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