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综合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9浏览次数:574

1、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2、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整车实训时,指导教师必须现场指导,以免误操作发生意外。

5、整车起动前,应仔细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合要求,起动时车前后不允许站人,无指导教师批准,绝对不允许随意起动车辆。

6、在无指导教师批准情况下,不允许任何人进入车内,需要进入车检测时,应拉好手制动器,并检查车轮三角木支垫完好。

7、整车故障判断与排除等检测作业时,不允许随意拨开插接器或拆下传感及执行器,以免造成损坏。

8、起动发动机前必须先将排气管接上尾气抽排系统。

9、进行车内电气检测实训时,不必拆下的其它零部件绝对不能拆卸,不能检测的有危险的部位,绝对禁止用表测量,如安全气囊。

10、汽车起动与检测时,应备好灭火器,以备不适之需。

11、整车举升时,应选好举升臂支承点,并可靠支承,方能举升,举升时车内严禁坐人,车辆刚举升离地时,应暂停检查其支承绝对可靠时,方能允许继续举升。整车举起后应立即加保险支承支柱,经检查无误后,在指导老师允许下方可进入车下检测作业。

12、实训项目教学结束后,应将车、架等恢复原位,并如实填写设备使用记录,经相关人员认可后方能离场。

13、凡人为或失误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者,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汽车工程系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