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完善我校朋辈心理育人机制,充分激发心理委员的内生动力,在心理委员队伍中通过选树标杆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6年6月
二、评选对象
2023级、2024级全体班级心理委员
三、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对象总人数的20%评选“优秀心理委员”,按照评选对象总人数的5%推荐学生参与“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各二级学院的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以上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计算)。获评“优秀心理委员”的学生方能参与学院“十佳心理委员”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记录。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4.在校任职心理委员至少一年。
(二)履职要求
1.规范填写《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掌握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
2.积极参加心理委员专题培训和业务学习,本学年内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取得高校心理委员MOOC培训合格证书或心理委员与朋辈辅导工作平台的心理委员培训合格证书。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每学期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本学年内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协助辅导员完成心理健康相关工作。
4.个人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热爱心理委员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心理健康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6月2日—6月5日)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评选对象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教务系统全部成绩单截图、高校心理委员MOOC培训合格证书、《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个人所获荣誉等)交辅导员初审。
如班级有两名心理委员申请,辅导员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采取民主评议的办法,择优推选1人。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组长)和学生代表共5人组成,申请材料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二级学院审核。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6月8日—6月12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组织员、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不少于9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照评选条件和比例,确定“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名单和“十佳心理委员”推荐人选,评选结果在二级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6月1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公示及评选过程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附件3)、“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4)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电子材料。“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1916838460@qq.com。
(三)校级评审(6月15日—6月18日)
1.“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由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评议,确定名单。
2.“十佳心理委员”评选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候选人进行3分钟个人风采展示及1分钟答辩,评委现场评分选出“十佳心理委员”。
“优秀心理委员”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加强朋辈心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遵循评选标准与程序,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申报人及推荐单位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伪造信息或不符合申报资格等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且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宣传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案例,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心理委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詹杰妮
联系QQ:1916838460
附件1:2025-2026学年安徽职业技术大学“优秀心理委员” “十佳心理委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安徽职业技术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doc
附件3:2025-2026学年安徽职业技术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xls
附件4:2025-2026学年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docx
学生处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