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与运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提升效能,保障工作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其在技能传承、技术攻关、人才培育、成果转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室作为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规范工作室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管理流程,明确工作室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落地,推动工作室实现“传技、攻关、创新、推广”的核心目标,助力安徽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室全体成员(含领衔人、核心成员、骨干成员、学徒),涵盖工作室日常管理、技能传承、技术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经费使用、安全管理等所有工作环节。
第三条 核心原则
坚持“精益求精、传薪育人”的工匠精神,遵循“规范管理、务实创新、示范引领、服务产业”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确保工作室建设质量和运行效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组织架构
1.工作室实行领衔人负责制,由刘茜同志担任工作室领衔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规划建设、统筹管理和整体运行,制定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牵头推进各项核心工作。
2.工作室设核心成员5-8名,协助领衔人开展工作,负责具体技能传承、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任务的落实,参与工作室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3.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吸纳骨干成员和学徒若干名,骨干成员承担专项工作任务,学徒接受技能培训和带教指导,参与技术实践和项目攻关。
第五条 职责分工
1.领衔人职责:统筹工作室整体建设,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接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及依托单位,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负责工作室成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牵头开展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核心工作;审核工作室经费使用、成果申报等重要事项。
2.核心成员职责:协助领衔人落实工作室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具体技能带教、技术研发、项目推进;参与学徒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收集行业技术信息,提出工作室建设改进建议;整理工作室工作资料,做好归档管理。
3.骨干成员职责:服从领衔人和核心成员的安排,积极参与技能传承、技术攻关、实训教学等工作;主动学习先进技能和技术,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协助开展学徒带教,分享实践经验。
4.学徒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室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的指导,认真学习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积极参与实践操作和项目攻关,努力提升自身技能水平;完成工作室安排的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
第三章 日常运行管理
第六条 工作例会制度
1.工作室每月召开一次常规工作例会,由领衔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完成情况,部署本月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涉及重大技术攻关、经费使用、成果申报等重要事项,由领衔人召集临时会议,核心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参加,集体研究决策。
第七条 学习培训制度
1.工作室定期组织成员开展技能学习、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邀请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开展讲座,提升成员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2.鼓励成员参与国内外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研修培训等活动,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工作室给予适当支持。
3.建立学徒培养档案,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定期对学徒进行技能考核,确保带教质量,助力学徒成长为高素质技能人才。
第四章 技能传承与人才培养管理
第八条 技能带教制度
1.建立“领衔人+核心成员+骨干成员”的三级带教体系,明确带教责任,每位核心成员负责若干名骨干成员和学徒的带教工作,签订带教协议,明确带教目标、内容和期限。
2.带教工作以实践操作为核心,结合理论教学、技术指导、项目历练等方式,注重工匠精神的传承,确保学徒掌握核心技能,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定期开展带教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成员评优、学徒结业的重要依据,对带教成效显著的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人才培养要求
1.工作室围绕安徽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制定年度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育具备精湛技能、创新思维、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2.积极与依托院校、行业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岗位技能培训等,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3.鼓励成员和学徒参与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升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上级单位有新的法律法规或文件要求,以相关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说明。
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