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5-27浏览次数:10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试行)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特点、专业特色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实际,进一步健全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考核一体化长效机制,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引导学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本领、践行初心使命,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聚焦理论武装,提升党性修养。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压实学习责任。重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历史、建筑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及工匠精神内涵,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线上学习、实践研学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学生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立足专业特色,发挥先锋作用。紧扣建筑工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与专业学习、技能提升、实践实训、就业引领、行业服务深度融合。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常态化开展党员活动日、党建+专业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在课堂学习、技能竞赛、顶岗实习、志愿服务、班级建设中亮身份、作表率、树标杆。

(四)坚持严管厚爱,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并重,完善日常管理、过程考核、年度评议闭环机制,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健全党员预警谈话、教育帮扶、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严的基调,对不合格党员依规处理;强化正向激励,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学生党员内生动力。

(五)严守纪律底线,强化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廉洁自律准则,严守意识形态阵地,规范网络言行,抵制不良风气,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培养求真务实、严于律己、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学生党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一)强化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学生党员必须主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集中学习、专题党课、研讨交流、红色研学等活动,按时提交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党性分析材料。坚决抵制错误思潮,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严守纪律规矩,规范言行举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生手册》各项规定,模范遵守课堂纪律、宿舍管理规定、实习实训纪律。自觉规范网络言行,不传播不实信息、不发表不当言论、不参与网络不良活动;坚守廉洁底线,杜绝学术不端、考试作弊、铺张浪费、酗酒滋事等行为。

(三)履行党员义务,落实组织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党内会议、组织生活、主题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主动服从党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班级管理、志愿服务、专业实践等活动,不计个人得失,强化责任担当。

(四)密切联系群众,践行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主动深入同学,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倾听同学诉求,了解同学在学习、生活、就业、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建议,维护同学正当权益。主动帮扶学习困难、生活困难、心理困扰的同学,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凝聚班级向心力。

(五)深耕专业实践,锤炼过硬本领。立足建筑专业特色,端正学习态度,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建筑技能竞赛、顶岗实习、工程实训、科技创新、课程设计等活动,传承工匠精神,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努力成为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六)加强日常监督,健全预警机制。学生党支部健全支委会,按专业、年级合理设置党员责任区,明确党员岗位职责。建立党员日常表现台账,动态记录学习、工作、生活、实践等情况。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建立党员预警谈话制度,对思想松懈、学习滑坡、纪律松散、作用弱化的党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七)严格组织处理,规范退出机制。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学生党员,按照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依次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处理。预备党员不履行义务、表现较差或考核不合格的,延长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学生党员考核要求

(一)成立考核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专业带头人组成,负责统筹考核工作、审议考核结果、受理申诉。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养联系人组成,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收集评议意见、核算考核分数、公示考核结果。

(二)优化考核方式,细化考核周期。实行日常考核、学期初评、年度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模式,年度考核每年12月开展,学期初评每学期末开展,日常考核贯穿全年。考核采取党员自评、支部评议、群众测评、专业评价、实习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权重分配:党员自20%、支部评议40%、群众测评20%、专业及实习评价20%,确保考核全面、客观、公正。

党员自评:对照考核细则,全年自我总结,逐项自评打分,提交书面自评报告。支部评议: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日常表现、组织生活参与、任务完成情况,集体评议打分。群众测评:随机抽取党员所在班级不少于10 名普通同学、2名班委,开展民主测评。专业评价:专业课教师、辅导员对党员学业表现、课堂纪律、日常行为评价打分。实习评价:顶岗实习党员由实习导师、企业负责人评价打分。

(三)规范等级评定,明确分数标准。年度考核总分100分(含加分项,加分不超过10分),等级划分: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四)强化结果运用,健全联动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党员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奖学金评定、三好学生评选、就业推荐、专升本推荐的核心依据;预备党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

(五)严肃不合格处理,落实帮扶措施。

1.基本合格党员:党支部约谈提醒,下达整改通知书,制定帮扶计划,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复核仍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2.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最长1年),严重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由党支部上报学院党总支,全院通报批评,限期6个月整改,提交书面深刻检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依规劝其退党。

3.违纪一票否决: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网络违规、违反实习纪律等受到校纪处分或党纪处分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四、学生党员考核细则(总分100 分,加分≤10 分)

(一)政治理论学习(15分)

1.按时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党课、党纪学习教育、红色研学等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3分,迟到、早退1次扣1分,请假1次扣0.5分。(8分)

2.按时提交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党性分析材料。缺交1次扣 2 分,内容敷衍扣1分。(4分)

3.主动参与线上学习,完成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党建云平台等学习任务。未达标1次扣1分,长期未完成扣3分。(3分)

(二)组织生活与纪律作风(15分)

1.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会扣3分,不发言、敷衍应付扣2分。(5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服从党组织安排,完成交办任务。逾期交纳党费扣2分,拒不完成任务扣5分。(5分)

3.严守纪律规矩,无违纪违规、学术不端、网络失范行为。受通报批评扣3分,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扣5分(直接不合格)。(5分)

(三)服务群众与先锋服务(30 分)

1.联系群众:主动倾听同学诉求、帮扶困难同学、化解班级矛盾。群众测评优秀计8—10分,良好计5—7分,合格计2—4分,不合格计0分。(10分)

2.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校园服务、社区服务、建筑行业公益服务、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计10分,10—19小时计6—9分,<10小时计0—5分,无故缺席志愿活动1次扣2分。(10分)

3.培养帮扶:服从安排担任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每月至少谈话2 次、留存谈话记录,完成培养任务计10分;缺谈话记录1次扣3分,未谈话扣10分;担任党员班主任、宿舍党员联系人加2—3分。(10分)

(四)专业学习与模范作用(40 分)

1.学业表现无挂科、无旷课,学业成绩居班级前50%计12分,51%—70%计8—11分,71%以后计4—7分,挂科1门扣5分、旷课1次扣2分。(12分)

2.专业实践:积极参与建筑技能竞赛、工程实训、顶岗实习、课程设计、科技创新,表现良好、无违规计12分;获校级竞赛奖项加3—5分、省级及以上加6—10分,实习考核不合格扣6—12分。(12分)

3.宿舍建设:所在宿舍卫生达标、无违纪,获评文明宿舍、学习先进宿舍计8分;宿舍通报批评扣5分,存在违章电器、夜不归宿等违纪1次扣3分,卫生不及格1次扣4分。(8分)

4.班团建设:主动参与班级、团支部活动,助力优秀班集体、团支部创建,积极组织、参与校园文体、团建活动计8分;担任班委、团干、社团骨干加2—3分,集体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加2—4分。(8分)

(五)附加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

1.发表学术论文、专利成果,每项加5—8分。

2.获省级及以上建筑技能大赛、行业竞赛、党建评优、志愿服务荣誉,每项加5—8分。

3.参与重大工程实践、乡村振兴、应急志愿服务等专项活动,表现突出加3—5分。

4.主动帮扶班级集体进步、解决重大困难,获师生一致认可加2—3分。

五、办法的实施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及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可适时修订完善。

(三)建立学生党员考核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考核材料、评议记录、分数表、整改报告等归档留存,长期备查。

(四)学生党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3 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答复。

 

学生党员考核评分表

支部名称:建筑工程学生党支部             姓名: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

20%)

支部评议

40%)

群众测评

20%)

专业/实习评价

20%)

总分

备注

政治理论学习(15 分)

1. 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党课、研学等活动,无缺席、迟到早退2. 按时提交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内容合格3. 完成线上学习任务,学习成效良好

15

 

 

 

 

 

 

组织生活与纪律作风(15 分)

1. 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 按时交纳党费,服从组织安排,完成交办任务3. 严守党纪校规,无违纪、学术不端、网络失范行为

15

 

 

 

 

 

 

服务群众与先锋服务(30 分)

1. 密切联系群众,帮扶困难同学,群众认可度高2.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达标服务时长3. 履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职责,完成谈话及记录

30

 

 

 

 

 

 

专业学习与模范作用(40 分)

1. 学业成绩优良,无挂科、旷课,课堂表现良好2. 参与专业实践、技能竞赛、顶岗实习,成效显著3. 助力宿舍建设,宿舍达标,获评文明宿舍优先加分4. 参与班团建设,助力集体荣誉,积极参与文体活动

40

 

 

 

 

 

 

附加分(≤10 分)

发表论文/ 专利、获省级及以上荣誉、参与专项活动、突出贡献

10

 

 

 

 

 

 

年度总分

 

100+10

 

 

 

 

 

 

考核等级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