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2-09浏览次数:16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共1个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部)限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选拔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努力拼搏、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重大国际奖。是指在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获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专业组织和学术组织颁发的奖章、奖牌、证书、奖金等。

(二)获得重大国家奖。是指在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获得国务院批准的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务院各部委批准的一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或者相应的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一等奖以上(或相当奖次)主要完成人。

(三)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学术、技术、技能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现代管理成果创新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推动行业进步作用明显,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推荐对象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于2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498009795@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所在党支部书记推荐意见、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事迹材料(以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发表的文字材料(论文、论著)、科技成果、技术应用等证明材料以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复印形成附件材料(同时扫描成 PDF 格式一并报送)附后。

联系人:史歌

电  话:0551-64389420

附  件:推荐表和汇总表模板.wps

人事处

2022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