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7-18浏览次数:32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办师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函》(浙教厅函〔2022〕117号)文件精神,现就遴选推荐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及范围

长三角三省一市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计划于秋季开学启动交流访学工作。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8所本科高校,请根据接收范围(附件1)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选派名额

学校共1个推荐名额。

三、派出教师基本条件

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年龄40周岁以下,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四、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院(部)于7月20日前,填报《2022年长三角地区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及《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附件3),纸质材料交人事处1123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498009795@qq.com。    

联系人:史歌,电话:0551-64389420。


附件1:2022年长三角地区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汇总表—接收安徽教师.xlsx

附件2、附件3.docx

 

人事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