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公需科目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科技创新等基本知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5月公开征集确定的专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合同已到期,自今年6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三、2025年公需科目学时认定
2025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认定:学时折算认定,参加线上学习,学时折算认定与线上学习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需要自愿选择。
(一)学时折算认定方式详见《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有关规定。学时折算认定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方式进行,逐步消化至2030年。“学时管理系统”建成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线下核验;“学时管理系统”建成后,由国有企事业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线上核验。
(二)线上学习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按课件要求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最多获得30学时)。
参加网络课件类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以及其他符合条件且在地市备案的有关单位提供的网络课件进行学习。
(三)学时折算认定不足的,可以参加线上学习补齐学时。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老师。认真组织并做好服务,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 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3.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6年5月31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附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