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5〕107号)和《关于落实2025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5〕7号)文件精神,现就学院2025年教师岗前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院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以及需要重修的人员。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新进人员不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此次培训采取理论课培训及校本培训的形式进行。

(一)理论课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学校集中组织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本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校纪校规以及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

完成以上课程模块学习并通过平时考核和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同时取得110 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时间

学校2025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理论课培训及校本培训时间安排在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进行。

四、培训考核

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实行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结业考试成绩通过全省统考确定,平时考核成绩由学校根据《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见附件)行评定,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由学校成立的专家评价考核小组作出。

结业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从2023年开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免测范围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调整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具体说明详见附件:安培〔2025〕7号文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新入职教师正常参加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岗前培训和结业考试;

       2.请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名,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汇总2025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补考重修人员信息及科目须统一填写,见附件)。于10月3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至公楼411办公室,逾期不能补报(盖章PDF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5389332@qq.com)。每位老师(含补考人员)同时交1寸免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明姓名、学院/部门)1张,另请报名教师加入2025岗前培训QQ交流群(群号:738907117),便于后期发布相关通知。

       3.申请补考及重修的教师此次也需要报名(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可以申请补考,再次不通过者需要报名重修)。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确保做到新上岗教师应培尽培。同时,参培教师务必严格遵守集中学习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岗前培训任务,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联系人:曹静

       电  话:0551-64689890

 

附件1:岗前培训报名表(2025).xlsx

附件2:安培〔2025〕7 号岗前培训文件.pdf

附件3: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pdf


 

                             人事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