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173号)和《关于落实2026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6〕7号)文件精神,现就落实做好2026年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新入职教师了解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行业要求,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强化师德素养,尽快完成角色转化,为胜任高校教书育人岗位、成长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学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以及需要重修的人员。
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的新进人员需参加校本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分为理论课程培训和校本培训。
(一)理论课程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学校集中组织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校本培训: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校纪校规以及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信息化素养、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
四、培训时间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理论课培训及校本培训时间安排在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五、培训考核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实行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一)平时成绩的考核办法如下:根据《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集中培训出勤率低于课时数2/3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参训教师提交的“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专家组对每项作业逐一考评以百分制赋分(各项作业均以60分为及格),如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
(二)岗前培训集中统一考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实行开卷考试,《现代教育技术》学习成效已在“5个1”作业课件中体现,不再安排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及格,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科目未全部及格者,须在下一年度补考相应科目,补考成绩及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如补考仍不及格,须重修该课程后方可再次参加补考。凡考试作弊者,本年度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2024、2025年度岗前培训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今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关于免试
从2023年开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免测范围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调整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所属专业。申请免试者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七、其他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的教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申请补考及重修的教师此次也需要报名(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可以申请补考,再次不通过者需要报名重修)。
需报名参加的教师(含补考人员)请填写《2026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补考重修人员信息及科目须统一填写,见附件1),并提交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请用铅笔写明姓名、学院/部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后请于10月9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的盖章PDF版和Excel版发送至邮箱:957956814@qq.com,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至美楼南404办公室)。
需报名参加的教师(含补考人员)请及时加入2026岗前培训QQ交流群(群号:547416706),便于后期发布相关通知。
(二)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费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承担,在培训费中列支。理论课培训费每人200元;培训考试、颁证费每人140元;补考费为每门课程50元;重修费为每门课程(含考试)100元;2025年因故没有参加考试,并按时提交申请者交补考费为每门课程50元(两门及以上交100元)。
补考、重修费由个人承担,费用由二级学院/部门统一收取后,交至人事处。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确保做到新上岗教师应培尽培。同时,参培教师务必严格遵守集中学习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岗前培训任务,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联系人:丁志诚
电 话:0551-64689890
附件:
2:关于落实2026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6〕7号).pdf
人事处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