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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28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师生心理健康素养,树立心理保健意识,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经研究决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参观体验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三和周日下午两点至五点。 三、活动地点 经管楼一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四、活动内容1.场地参观。聆听心语协会志愿者的讲解,了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发展历史和服务内容,感受真诚、热情、积极、健康的服务氛围,明晰心理健康对个体成长发展的积极作用。2.沉浸体验。在志愿者带领下到心理阅读角、沙盘室、心理咨询室、音乐放松室、团体辅导室、宣泄室等功能区亲身体验身心减压调养舱、VR宣泄与素质提升训练仪、体感放松椅、智能打击宣泄仪等设备。3.感悟分享。记录参观体验的心得感悟,并在专属墙上进行分享。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门廊宣传墙前合影留念,绽放最美笑容,记录美好瞬间,分享快乐与幸福。五、参与方式中心接待个人参观和集体参观。有意向的师生需至少提前一天拨打电话进行预约,每场次接待上限为30人,参观体验时间约1小时。联系
  • 2023-02-27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拟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调剂资产内容:1.OEX993投影仪3台; 2.尼康D3400数码相机1台。二、调剂时间:2023.02.27-2023.03.05三、联系方式:64689059 张老师请有需求的单位与国资处联系,现场查看资产情况并办理资产调剂手续。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年2月27日
  • 2023-02-27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广大学生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学习,近期学生处将以“自立自强筑梦青春”为主题,对我院荣获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报送对象我院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二、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青春寄语和照片四部分。1.个人简介控制在3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班级、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2.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使用第三人称。标题要简练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3.青春寄语控制在100字以内。4.照片为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背景蓝色,JPG格式,不低于3M;生活照片一张,横版,JP
  • 2023-02-27
    各用工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皖职院〔2023〕12号)文件规定,结合2023年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的经费预算,学院从2023年2月份起重新调整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酬金标准1. 从2023年2月起,学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年1月1日发布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合肥市2022年10月下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标准从12元/小时调整为20元元/小时,临时岗位从14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2. 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人每岗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月酬金不超过800元。一个月内用工天数累计超过一周的临时岗位按固定岗位酬金标准计算。3.学生参与校内经营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协议标准计酬(不得低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由用工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二、工作要求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面向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设岗,坚持助学帮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上岗的原则,每个学生同期只能选择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不得重岗
  • 2023-02-27
    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皖职院党[2021]92号)、《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皖职院党[2021]89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社团指导部门推荐,经评审,现拟聘阚言婷等44名教师任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或纪委联系,电话:64689024,公示时间截至2023年3月3日。2022-2023学年拟聘社团指导教师名单序号社团名称指导教师序号社团名称指导教师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阚言婷23酒店管理协会王凤仪2知礼国学社陆艺璇24新媒体协会马争婧3创新创业协会张进成25外语协会梅玲4蒲公英协会程晨26群英曲艺社沈天明5心语协会萧潇27红学会阮梦迪6书画协会葛瑶28劲言辩论社于晓涵7星火朗诵协会蔡正兰29微电影协会冯述芬8大学生记者团宋莹蕊30武术协会张茜9绿色环保协会钟静31天翼动漫社贾佳10红色文化传承协会徐叶32放牛娃配音社杨娟11摄影协会田婷婷33模玩手作协会章婧婷12跆拳道协会刘文萍34棋游协会张吉炎13文秘协会李佼佼35导游协会赵英子14人力资源协会尹丽娟36Echo青年合唱团史歌15信息安全协会朱君茹37计算
  • 2023-02-24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学院车辆道闸系统经升级后,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因新旧系统不兼容,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含外聘教师、第三方服务人员)车辆出入,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现需对机动车辆信息进行重新登记录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1.学院教职工(含外聘教师、第三方服务人员)原则上限报一辆,提供本人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以家属名义购买的车辆为本人使用的,需提供本人与车主关系证明,由部门和学院保卫处审核通过后,分别填写《教职工车辆登记表》(附件一)《外聘教师、第三方服务人员车辆登记表》(附件二)。如确因工作需要录入两辆车牌的,手续同上。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严把车辆登记审核第一关,不得以教职工名义为校外人员办理车辆登记录入手续,如有不按学院要求办理的,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在2月28日前加入临时QQ群:675566431,负责车辆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待此项工作完成后,该群即刻解散。附件一:XX部门 教职工车辆登记表.xls附件二:XX部门 外聘教师、第三方服务人员车辆登记表.xls 保卫处
  • 2023-02-23
    各二级学院: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号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秘学﹝202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