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7
各用工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皖职院〔2023〕12号)文件规定,结合2023年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的经费预算,学院从2023年2月份起重新调整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酬金标准1. 从2023年2月起,学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年1月1日发布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合肥市2022年10月下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标准从12元/小时调整为20元元/小时,临时岗位从14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2. 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人每岗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月酬金不超过800元。一个月内用工天数累计超过一周的临时岗位按固定岗位酬金标准计算。3.学生参与校内经营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协议标准计酬(不得低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由用工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二、工作要求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面向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设岗,坚持助学帮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上岗的原则,每个学生同期只能选择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不得重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