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执行;(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