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学院召开老校区处置工作机构人员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9浏览次数:1892

  3月4日上午,学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老校区处置工作各工作机构人员会议。老校区处置四个工作机构资产评估组、咨询维稳组、宣传动员组、纪律检查组的所有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方徽聪、院长陈传海、副院长徐才华、院纪委书记曹燕、院党委副书记徐振轩出席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徐才华主持。
  会上,徐才华就学院老校区处置工作机构设置情况作了说明,明确了各工作组的工作职责。老校区处置办公室副主任付书峰就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老校区处置第一阶段工作有:编制老校区住户花名册;编制并核实产权教职工、租赁房屋人、具产权外购人员花名册;院属部门设置机构,确定联络员;建立老校区处置专题网页;上网公布拆迁征求意见书、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文本;院属部门核对名单,收缴房产证复印件;院属部门召开动员会;拆迁征求意见书填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草签。
  院长陈传海就老校区处置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从多个方面强调了老校区处置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处置是学院改革发展的两个大局,需要科学运筹。新校区建设为学院拓展了发展空间,为学院提升层次创造了条件;在新校区建设的关键阶段,老校区要为学院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奠定坚实基础。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处置二者缺一不可,同等重要。
  2、当前学院老校区处置时逢最好的历史机遇。国家对高校老校区处置资金用于新校区建设有着特别优惠的政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学院老校区处置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但国家的政策是阶段性的,可遇不可求的,我们需要有抢抓机遇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好政策,切莫错失良机,贻误发展。
  3、老校区处置工作完全出于对教工长远利益的考虑。学院老区教工住处分散,老房子年代久远,质量较差,安全性较差,处置老校区建设新的集中统一规划的教工新住宅区,提高了教工的住宿条件,符合教工的利益诉求。
  4、老校区处置有利于提高葛大店地区的整体人居环境,为合肥市大建设做出贡献。在西校区建设新的教工住宅区,融入望湖城高档小区的整体环境,有利于提高教工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陈传海要求老校区处置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高度负责,务必落实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他要求:
  1、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学院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着力推进老校区处置工作。
  2、各工作机构要务必把握好处置工作的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务必摸清基本情况;二是务必做好工作,动员教工草签各种协议。
  3、各工作人员要深入教职工,及时了解和反馈教职工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力争教工利益的最大化。
  4、各工作机构要顾全大局,目标一致,精诚协作,务必落实各项工作。
  5、处置工作纪律检查组要对老校区处置工作加强督查,把处置工作与部门岗位责任制督查相结合,千方百计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好事办好。
  院党委书记方徽聪在会上也做了总结讲话。他首先指出,国家关于老校区处置的优惠政策可能是“最后的晚餐”,希望学院上下一定要有紧迫感,危机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他要求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努力做到:
  1、充分意识到处置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调动教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老校区处置工作,成事在天,谋事在人。我们一定要知难而进,锲而不舍,同心同德,为处置工作出谋划策,贡献聪明才智。
  2、新校区建设与老校区处置要协调并进,要善于开发各方面的人脉资源,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
  3、老校区处置办公室作为关键的部门要有关键的人员素质,要善于发现人才,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充分利用起来,把建设新的教工住宅区的美好蓝图变成现实。
  4、处置办公室及各工作机构要立足当前工作,着眼未来发展。要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在北校区先试先行,分步实施。
  5、各工作机构要尽职尽责,充分挖掘“天时地利人和”中的人和资源,发动教工人人参与,团结一心,群策群力,积极稳妥推进老校区处置工作。
  会上,各工作机构就当前的有关工作也进行了分工部署。(宣传办  胡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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