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31号)文件精神,经安徽省教育厅推荐,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拟为“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推荐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11月25日--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安徽省教育厅联系(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公示期限:11月25日--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安徽省教育厅联系(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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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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