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促进学院的课程建设,提高学院自编特色教材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自编特色教材立项工作及已完成但未审核验收自编特色教材的审核验收工作,根据皖职教[2008]9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编特色教材的立项要求:
1、申报立项的自编特色教材原则上是学院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2、申报立项的自编特色教材应结合学院实际,应在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方面有突破,并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
3、申报立项的自编特色教材内容上有新的突破,最好是经过教学实践证明有明显效果。
4、自编特色教材的编写应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5、可邀请学院对口支援院校的教师合作编写。
二、申请自编特色教材审核验收的要求:
1、教材编写是否与当初申报教材立项的课程定位、理念(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相符合。
2、编写的教材是否将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标准编入教材;是否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是否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方式进行组织,体现“教、学、做”一体的改革。
3、编写的教材是否紧密结合本行业企业的特点及职业标准,体现工学结合;从内容选材、教学方法、学习方法、实验实训等方面是否突出高职的特点;是否把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融于教材之中,并贯穿始终。
4、编写的教材是否做到概念准确,层次分明,文字流畅,图表清晰;教材的内容是否精练。
5、审核验收的自编教材应在校内至少使用一届。
6、审核验收的自编教材与同类教材相比是否有特色。
三、材料要求:
申请自编特色教材立项须填写申报表并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教材编写目录、教材构思、概要、样章及教材特色之处。在立项评审时申请人需现场进行特色教材的申报答辩,采用多媒体课件(5分钟时间)。
申请自编特色教材审核验收须填写申请表并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立项时的教材编写大纲和编写完成的教材一本(如编写的教材与申报时的大纲有出入,应说明原因),以上材料于2014年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立项申请表 审核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