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正科以上干部到合肥监狱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二、活动地点:合肥监狱(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全院正科以上干部
四、活动内容:
1、院领导讲话;
2、观看监狱开放日主题宣传片;
3、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4、观看服刑人员学习、劳动、生活场所。
五、活动要求:
1、所有参加人员11月19日中午1:20到新校区行政办公楼门口乘车前往;
2、根据合肥监狱的要求,所有参观人员手机、照相机、摄像机不得带入现场,在交通车交专人保管。
3、统一行动,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4、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请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通知内容通知到参加人员,并将不能参加人员名单于11月17日下午3:00前报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4689004。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