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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老校区办公用房进行集中清理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07 浏览次数:1540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领导有关老校区办公用房使用的指示精神,现对老校区办公用房进行集中清理。凡部门或个人(包括已退休人员)占用老校区办公用房用于个人使用的,限期在五月二十一日之前无条件移交到老校区后勤服务部(电话:63441426)。对逾期不交者,视为侵占国有资产进行处理。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责任到人。

老校区管委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