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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学院“田径场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11 浏览次数:1554

  院田径场是我院体育教学、训练及学生课外活动的专用场地,面向全体师生开放。应广大师生要求,现将学院田径场开放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开放办法
  1、本场地为我院田径、足球教学、训练及课外活动专用场地,如需开展其它项目活动,必须经教务处、公共教学部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上课时间,除上体育课的班级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开放期间,本院师生可凭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进入田径场锻炼,未经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独占场地。
  3、外单位使用场地,必须经教务处、公共教学部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开放时间
  1、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6:30-08:00   下午 17:00—19:00
  2、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06:30—下午19:00。
  三、开放管理规定
  1、不准穿长钉跑鞋进入场内活动。
  2、严禁攀爬围栏出入;严禁推拉或用任何物体冲击围栏。
  3、注意保持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携带有腐蚀作用的碳酸饮料(矿泉水除外)、食品及其他物品进入场地;严禁在场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口香糖、矿泉水瓶等垃圾,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4、严禁在场内乱刻乱画、张贴广告。
  5、所有车辆不得进入本场地。
  6、进入场地者必须服从管理,遵守规定,爱护场地设置;对人为损坏场地设置的,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