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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交2015级新生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21 浏览次数:1282

  

各系部:
  2015级新生入户迁移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安排专人负责本系部新生入户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入户资料并填写《2015级新生收交户口资料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户资料包括:
  1、户口迁移证原件(如需要可复印一份留底备用);
  2、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必须双面复印在一面A4纸上)1份;
  3、录取通知书(如需要可复印一份留底备用)。
  4、一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班级)。
  二、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涂改后加盖印章无效。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编码一栏,须由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填写完整的身份证编码(按18位数填写)。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年月日须与本人身份证编码以及高考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栏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和户籍内勤印章,加盖其它印章无效。
  4、“户口迁移证”持证人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请各系负责老师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入户资料和纸质《2015级新生收交户口资料统计表》交保卫处户籍科(办公楼一楼111室),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870579726@qq.com,联系电话:64689110;联系人:赵老师。


  附:2015级新生收交户口迁移证资料统计表

保卫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