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奖励学分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现就有关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届毕业生按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向所属学院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
2、各学院收到学生的奖励学分申请表及附属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并统一上报教务处,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
3、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对所有申报奖励学分的2017届毕业生进行最终的审核。
4、奖励学分获得的对象是在校高职学生,奖励学分获得的有效时间为在校学习期间,所有的大赛、竞赛及演出活动等必须为学院组织、学院同意或学院组织参与。
教务处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