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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次数:2162

  2015年度住房货币化补贴已到账,请需提取的职工上学院国资办网站,在办事指南里打开“如何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文档,按其要求和程序逐项办理。如有疑问,请向国资办咨询,联系电话:0551—64689059。(离退休职工的补贴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请与财务处联系确认提取方式。)

国资办、财务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