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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离退休教职工医药费统一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12 浏览次数:1514

  

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为了方便广大离退休教职工报销2016年度医药费,经与校人事处、卫生所协商,特安排进行医药费集中审核服务,请需要报销医药费的人员按时携带病历、处方和发票等前来办理审核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 8:30—下午5:00;
  地点:老校区东区办公楼一楼离退休办公室。
  若需委托离退办办理后续报账手续,须提供个人农行卡号及联系电话。请各位离退休教职工相互转告,逾期将不再集中办理。

离退办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