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办公室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学院指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从即日起,按对照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对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整改,确保在3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对于各类私自占用、非办公用途的办公用房,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督促本部门人员予以清退,确保在7月1日前清退到位。
3、整改后腾空的办公(业务)用房,由学院国资办统一验收并收缴钥匙,学院将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4、对于没有按时清理、整改到位的部门,学院将追究其部门负责人责任并责令立即整改。
学院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