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向我校赠送锦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4浏览次数:1467

  本网讯(教务处通讯员  李德明)4月19日下午,在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九楼接待室,合肥市司法局刘晓文局长一行,代表合肥市司法局向我校赠送一面写着“倾心司法搭平台,严格执考选人才”的锦旗,感谢我校在国家司法考试中所做的各项工作。我校校长孙敬华、院办公室主任宣岩松和教务处副处长宣凤琴参加了赠旗仪式。
  刘晓文衷心感谢我校全体教师在国家司法考试做出的贡献,认为我校无论是“硬件条件”还是“软件管理”,都能满足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希望我院能够继续承担考点工作,为国家的司法考试服务。孙敬华校长代表学院感谢合肥市司法局对我校考点工作的认可,并表示我校将不断提高考点服务质量,为国家司法考试做更多的贡献。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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